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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新闻|出台最严格的直播奖励规定:主播和奖励用户必须有实名制 未成年人不予奖励

发布于:2020-11-24 被浏览:2712次

直播奖励已经成为视频平台的重要收入来源,但在残酷的增长下,直播行业频频触及法律底线。

11月23日,国家广电总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指出网络节目直播平台应对网络主播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奖励”用户。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

同时,平台要限制用户每次、每天、每月的最高奖励金额。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通过短信等验证方式确认后,才可继续消费。

直播奖励市场有多大,不规范的奖励环境让消费者付出了什么代价?

目前,中国直播奖励市场已突破千亿元。根据总部平台Aauto Facter的招股说明书数据,2017年至2019年,Aauto Facter直播奖励业务收入分别为79亿元、186亿元和314亿元,分别占总收入的95.3%、91.7%和80.4%。

由此可见,直播奖励带来的“金钱诱惑”是巨大的。这背后,是利益捆绑的平台和锚。

为了诱导消费者做出“非理性奖励”,一些直播平台频繁出现刷单作弊、给予虚假奖励等问题。有些主播千方百计,甚至通过玩法律游戏来吸引粉丝的注意力。

为了奖励主播,成年人挪用公款,花了很多钱。未成年人掏空父母积蓄的消息经常出现在报纸上。

对此,《通知》进一步明确,平台应将“奖励”设置推迟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平台不应采取不合理鼓励用户“奖励”的运营策略。如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人暗示、引诱或鼓励用户大额“悬赏”,或以虚假身份信息引诱未成年用户“悬赏”,平台应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人进行处理,将其列入关注名单,并书面报告广电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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