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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男子把100万现金放在路边 扭头就走……第二天想起来了!

发布于:2021-01-05 被浏览:3034次

多花10块钱

我不得不难过很久

昨晚看到一个热门微博搜索

心态直接崩了

青岛一男子把一箱子现金

100万!放在路边!

转身走开.

2020年12月26日晚,贾先生前往青岛西海岸新区荣创大厦入住。

直到第二天中午12点,他突然大吃一惊…

坏了!行李箱被忘在停车场,里面装着百万元现金!

贾老师慌了

赶紧去青岛海岸警察支队

灵山尾派出所求助

贾老师接下来的话

警察也很惊讶

这么多现金

因疏忽被遗忘在路边

连警察都不敢相信

警察检查了附近的监控

确认事情如贾老师所说

2020年12月26日晚9: 15,

贾老师把车停下后,

把箱子从行李箱里拿出来

后来,又是一阵其他行李

我自己离开的

装满现金的手提箱

独自呆在路边

大约半小时后

一个路过的人拿起了他的手提箱

看到这,贾老师很着急

ss="one-p">已经过去十几个小时

箱子还能找回来吗?

即便找回来,钱还能在吗?

民警立即展开追查

通过监控发现

捡箱子的人进了诺沙湾小区

12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

民警终于找到捡拾人

那个行李箱就放在阳台上

由于箱子有密码锁

所以没有被打开

当贾先生赶到派出所

看到分文不少的百万元现金

握住民警的手连连道谢

律师说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月2日晚

贾先生和他的巨额行李箱

一起上了微博热搜

网友:

人家拖着100万现金

就像拖着几件破衣服一样

网友评论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马媛

来源 半岛都市报、黄岛公安,新浪微博

标签: 行李箱 民警 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