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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年签约!女性手机套餐直接“套路”!网友:要不要祖传?

发布于:2020-11-25 被浏览:2780次

2018山西运城刘女士

中国移动闻喜分公司代理

我提前存了6000元

两张带有特殊号码的电话卡

今年五月

刘女士了解到,手机套餐一直签到2851。

随后,刘女士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山西有限公司闻喜县分公司

和其代理人告上法庭

要求解除158元套餐的时限

并赔偿其损失

已经确定

158元关税一揽子协议的签署

不是刘女士本人,而是一个店员。

庭审中,刘女士称,2018年7月,她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代理人闻喜县深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了两个号码,但一直无法办理。在营业员的推荐下,她最终选择了两个尾号为“555”的号码办卡。

当时,刘女士被告知

只要最低消费108元

包装使用两年

您可以自由更换包装

2018年11月,刘女士发现自己实际支付的套餐还是158元。直到今年5月,她想换包,被告知不能换,她158元的包签到了2851。

另外,根据刘女士出具的158元套餐专用号码使用协议中的签名笔迹鉴定结果,协议中的电子签名并非本人签名。

移动闻喜分公司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与刘女士只签订了一份协议,即158元套餐的专用号码使用协议。经查询,当年进网的所有专号都签了同一个入网协议。刘女士如果要变更协议,应该取得移动公司的同意,而不是以起诉的形式。刘女士办理的手机卡收费方案由移动公司提供。如果刘女士不同意,合同可以终止。如果原协议被视为无效,刘女士应将这两个特殊号码返还给移动公司。

关于刘女士称不知道158元套餐的协议一事,移动闻喜分公司的法院服务员在庭审中表示,移动公司为营业员配备了签名板,即使刘女士没有在协议上签字,她也授权营业员当场签字,营业员在签字时可以看到协议的内容,所以她应该知道协议,并告知刘女士。

"

自号码处理后,移动公司一直在按158元的套餐向刘女士的手机号码收费。她说108元的套餐协议没有移动公司的盖章,也没有实际的扣款确认。销售人员口头达成的协议对移动公司无效。

当时为刘女士办理电话卡的销售人员冯女士于2018年10月离职。

刘女士及其代理律师认为,办理电话卡时,营业员为刘女士签署的操作有误,且其签署的协议刘女士不知情,涉嫌欺诈,不能视为有效协议。

最终,此案没有在法庭上宣判

11月23日,刘女士告诉记者

在法院的调解下,

其与被告的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目前已经和好了。

她对解决方案很满意

但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这两张特殊的电话卡

她会继续用。

移动公司要超越时间和空间,

签署了833年的一揽子合同

网友们都在担心怎么表演

大家处理手机套餐的时候,

你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

请在留言区留言聊天~

标签: 刘女士 套餐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