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3年前的公厕倾倒案明天重新开庭 之前经历了两次延期
新京报(记者薄启宇)安徽一名16岁男孩被扔在公共厕所里。犯罪嫌疑人之一左德纲经过七次审判被撤销死刑,随后安徽省高级法院开始再审。左德纲获释43天后再次被捕。11月24日,新京报记者获悉,该案将于明天重新审理。
11月24日,死者母亲杨仲芬告诉新京报记者,她已于昨日抵达阜阳。十多年来,杨仲芬一直希望左德纲等人受到法律的严惩,以安慰死去的儿子。
受害者的母亲,杨中芬,确定了原来的厕所位置。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杨中芬律师的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连博表示,目前不方便透露本案的具体信息。“我相信,法律不会冤枉好人,也不会放过坏人,案件最终会回归事实、法律、正义的轨道。”。
新京报此前报道称,2007年2月25日,安徽省颍上县个体户杨中芬被警方告知,其儿子周洋的尸体在江甸子镇的一个公厕内被发现。根据鉴定证明,周洋因颈部受伤导致机械性窒息。
受害者周洋。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案件一直没有解决。直到2010年,一名盗窃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案,左德纲、杨三人涉嫌杀害周扬。
2013年10月29日,安徽高院开庭审理。法院认定左德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他被判犯有盗窃罪,并被判处终身监禁。被判处死缓,杨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根据判决,2007年1月13日,安徽省颍上县左德纲因怀疑16岁的周洋偷了其网吧的空调,邀请陈永选、杨石清殴打周洋。周扬逃到公厕,被三人追赶。陈永选用绳子勒死了周扬,左德纲用手勒死了他。三人将周扬尸体扔进厕所粪池,坐车逃离现场。
法院判决梳理事件。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一审判决后,左德纲提起上诉,安徽省高级法院发回重审。在随后的10年里,该案经历了6次审判,其中左德纲被判处死刑5次。
今年5月,安徽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左德纲死刑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其9年有期徒刑。此后,杨仲芬多次向法院上诉,要求法院立案审查。
今年7月6日,杨中芬接到安徽省高级法院立案审查通知书,周扬杀人案将重新审理。左德纲获释43天后再次被捕。该案件将于11月25日重新审理。此前,该案的审理时间已经推迟了两次。
编辑刘谦
校对茜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