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上县有确诊病例:这15类人必须戴口罩
阜阳市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指挥部通知
(23号)
2020年11月10日,上海市11月9日报告的新冠肺炎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颍上县确诊新冠肺炎肺炎确诊病例。自11月11日12时起,颍上县申城镇张洋社区疫情风险等级确定为中等风险。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做好我市“外投入、内反弹”的常态化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近14天从中高危地区返回福福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需在7天内持SARS-CoV-2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核酸阴性证明者,将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公众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和高危地区动态信息,如无必要近期不去高危地区。如果非去不可,请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并做好个人出行保护。
三、根据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 (WS/T698-2020)的标准和要求,以下十五类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1 .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及其接触人员;
2.医疗机构的探视、探视或陪同人员;
3.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检疫结束)和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
4.隔离在指定地点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酒店服务人员、保安、清洁人员和司机;
5.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现场采样、流量调节、消毒等疫情防控人员;
6.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工作人员和客户;
7.在养老院、福利院、监狱、精神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8.铁路、公路、水路客运、民航、公共汽车、地铁、出租汽车、网络汽车等场所及运输人员和乘客;
9.外卖和快递,邮政快递;
10.商场、超市、购物中心、餐厅、酒店、食堂、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
11 .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和各类服务大厅等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入境人员;
12.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乐场、网吧、卡拉ok、健身中心、舞厅等封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
13 .幼儿园、中小学、高等院校等校园服务员、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和幼儿园教师;
14.参加在密闭空间举行的会议、培训、竞赛和其他活动的员工;
15.其他通风不良人员(如箱式电梯)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点售票处、出入口等)。)以及必须按行业管理标准要求佩戴口罩的人员。
四、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SARS-CoV-2核酸检测。发热门诊患者必须进行SARS-CoV-2核酸检测、血常规等健康检查。
5.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应及时拨打120,送至当地定点医院(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阜阳市妇幼保健院、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阜阳市肿瘤医院、太和县人民医院、临泉县人民医院、阜南县人民医院(北区)、颍上县人民医院、界首市人民医院)进行发热门诊治疗,形成闭环管理,未报告病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继续全面落实“一米一米通风消毒”等措施。人员进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交通运输场所,以及医疗机构、影剧院、游乐场、网吧、健身房、KTV、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各类服务大厅、酒店等重点场所。一、以及参加在密闭空间举行的会议、培训、比赛等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体温检测、《安康守则》的验证,车站、码头、农贸市场、商场、封闭的文化娱乐场所、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以及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络车辆等交通工具,应按规定落实通风和消毒措施。
七、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用筷子分食,文明饮食,自觉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
八、市疫情防控咨询服务电话:12320。
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防控
2020年11月12日
来源 安徽发布微信公众号
编辑:胡德成
流程编辑器五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