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主要责任!潍坊奥文医疗卫生示范园区项目起重伤害事故行政处罚票来了
发布于:2020-11-15 被浏览:3322次
齐鲁网闪电讯11月12日近日,因生产安全事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寿光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吊司机翟桂龙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年5月22日,潍坊市奎文区奥文医疗卫生示范园区项目发生起重事故,造成1死1伤。根据《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潍坊奥文医养健康示范园“5.22”超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奎政发[2020]18号),该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翟桂龙作为塔式起重机司机,在现场吊装盲点时盲目吊装,在吊装重量限制器工作是否正常不清楚的情况下冒着施工作业的风险,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9月14日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鲁建罚字[2020]113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0条和《特种设备安全法》第92条的规定,决定撤销翟桂龙的建筑起重机司机(塔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证号:
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闪电新闻记者 崔冬梅 报道
